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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、102級適用
健行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
學生全人發展地圖實施細則
中華民國101年1月5日系務會議通
中華民國102年9月5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一、本辦法依據「健行科技大學學生全人發展地圖實施要點」訂定之,旨在推動學生全方為發展,培養學生具備豐富專業知識、
實用就業技能與當代公民應有之素養。
二、學生全人發展地圖主要分為三大能力指標,其中包含專業能力、就業能力以及社會能力三方面,其說明如下。
(一)專業能力:需達到課程標準所規範之修業規定。
(二)就業能力:完成下列就業能力指標其積點累計15點以上(含15點)。
- 專業證照:
(1) 甲級或等同甲級、或經本系證照委員會通過認列甲級之證照乙張得採記12點。
(2) 乙級或等同乙級、或經本系證照委員會通過認列乙級之證照乙張得採記8點。
(3) 丙級或等同丙級、或經本系證照委員會通過認列丙級之證照乙張得採記4點,累計最高得採計8點。
(2) 乙級或等同乙級、或經本系證照委員會通過認列乙級之證照乙張得採記8點。
(3) 丙級或等同丙級、或經本系證照委員會通過認列丙級之證照乙張得採記4點,累計最高得採計8點。
- 修畢就業學程或三創學程,得採記6點。
- 參與暑期或學期校外實習,以每滿64小時採計為1點。暑期校外實習累計最高得採計8點;學期校外實習累計最高得採計12點。
- 專業競賽:採記點數方式如下表
國際型競賽 | 全國型競賽 | 區域型競賽 | |
進入決賽或總決賽 | 6 | 4 | 2 |
決賽或總決賽中獲得佳作或優勝 | 8 | 6 | 4 |
決賽或總決賽中獲得前三名 | 12 | 8 | 6 |
(三)社會能力:需修習具社會能力之相關課程,非課程之活動需經系務會議提出另定規範之。
三、為協助學生檢核畢業門檻,本系設立能力指標審查機制,其審查階段如下:
(一)第一次預審:學生於大三結束時如果仍未完成指標認證標準之學生,應進行通知導師進行輔導。
(二)第二次預審:大四上學期結束時,仍未完成各項能力指標認證之學生,應進行通知並轉知其家長。
(三)畢業審查:大四畢業生如未能於畢業前完成各項能力指標之認證,應依學則規定延長修業年限。
四、本要點實施對象為核定實施後入學之四技日間部學生,學生應於畢業前完成三大能力指標之基本要求。
五、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