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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校外实习辅导委员会设置办法

健行科技大学行销与流通管理系
学生校外实习辅导委员会设置办法
 
中华民国104年9月3日系务会议修正通过
 
  1. 为专司本系学生校外实习辅导业务之推动,使有效计划、指导及考核学生校外实习,设置「健行科技大学行销与流通管理系学生校外实习委员会(以下简称本委员会)
  2. 本委员会置委员五至七人,于系务会议中选出教师代表担任,任期一年,连选得连任。
  3. 本委员会置召集人一名,由委员互选产生,负责召集会议,并于会议中担任主席。
  4. 本委员会主要执掌:
一、规划学生校外实习辅导之各项作业流程。
 二、提供学生校外实习辅导相关谘询服务。
 三、协助校外实习厂商洽谈与合约签订
 四、负责与学生实习辅导老师联络及协调事宜。
 五、验收学生校外实习成果。
  1. 本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并得视需要由召集人召开临时会议。
  2. 本办法经系务会议通过后,送院务会议核备后施行,修正时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