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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级-106级适用

健行科技大学行销与流通管理系
学生全人发展地图实施细则

中华民国100年1月5日系务会议通

中华民国103年5月29日系务会议通

一、本办法依据「健行科技大学学生全人发展地图实施要点」订定之,旨在推动学生全方为发展,培养学生具备丰富专业知识、实用就业技能与当代公民应有之素养。

二、学生全人发展地图主要分为三大能力指标,其中包含专业能力、就业能力以及社会能力三方面,其说明如下。

(一)专业能力:需达到课程标准所规范之修业规定。

(二)就业能力:完成下列就业能力指标其积点累计15点以上(15)

    1. 专业证照:各级别证照累计最高得采计12点。

(1)    甲级或等同甲级、或经本系证照委员会通过认列甲级之证照乙张得采记12点。

(2)    乙级或等同乙级、或经本系证照委员会通过认列乙级之证照乙张得采记8点。

(3)    丙级或等同丙级、或经本系证照委员会通过认列丙级之证照乙张得采记4点,累计最高得采计8点。

    2. 修毕就业学程或三创学程,得采记6点。

    3. 参与暑期或学期校外实习,以每满64小时采计为1点。暑期校外实习累计最高得采计8点;学期校外实习累计最高得采计12点。

    4. 专业竞赛:采记点数方式如下表

  国际型竞赛 全国型竞赛 区域型竞赛
进入决赛或总决赛 6 4 2
决赛或总决赛中获得佳作或优胜 8 6 4
决赛或总决赛中获得前三名 12 8 6
 (三)社会能力:需修习具社会能力之相关课程,非课程之活动需经系务会议提出另定规范之。

三、为协助学生检核毕业门槛,本系设立能力指标审查机制,其审查阶段如下:

(一)第一次预审:学生于大三结束时如果仍未完成指标认证标准之学生,应进行通知导师进行辅导。

(二)第二次预审:大四上学期结束时,仍未完成各项能力指标认证之学生,应进行通知并转知其家长。

(三)毕业审查:大四毕业生如未能于毕业前完成各项能力指标之认证,应依学则规定延长修业年限。

四、本要点实施对象为核定实施后入学之四技日间部学生,学生应于毕业前完成三大能力指标之基本要求。

五、本要点经系务会议通过后实施,修订时亦同。